总 裁 办 电 子 邮 件
电邮通知【2018】131号 签发人: 任正非
关于合同审结试点方案中产品结算价、运营资产包及粮食包等
确定的条件与方式说明(试行)
针对合同在代表处审结阿根廷、哥斯试点方案中的产品结算价、运营资产包及粮食包等确定的条件与方式补充说明如下:
一、 关于产品结算价确定与后续调整的事宜:
1、 物理产品结算价经试点已验证基本可行。若结算价优化出现向上调整,则对试点代表处延后半年生效。
2、 探索交付业务与专业服务结算价模式,并在2019年落地。基于最终的结果对试点代表处预算进行“多退少补”。具体方案由业务管理小组讨论并决策。
3、 2019年应完成企业业务产品结算价方案,根据企业业务结算价对2019年试点代表处预算进行“多退少补”调整。具体数值由业务管理小组讨论并决策。
二、 关于运营资产包的管理事宜:
1、 鼓励代表处早日回款、尽早释放运营资产包,减少资金占用成本,并通过评估,用“蒙古”方式奖励。
2、 运营资产包获取机制:
(1) 按海外运营资产平均效率及改进要求,生成试点代表处运营资产包初始测算;
(2) 年度预算阶段,代表处根据经营需求申请相应的运营资产包额度。当申请的运营资产包小于初始测算时可自动获得相应运营资产包额度;运营资产包申请额度高于初始测算时,需提交业务管理小组审议决策。
3、 运营资产包额度内的实际使用部分,按6%收取资金占用费用;运营资产包额度内未使用部分,按3%收取额度占用费;若出现运营资产包超包,超包部分按12%收取资金占用费用。
4、 运营资产包额度申请在年度预算阶段审批,并可在半年度审视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年度结束时,对试点代表处尽早释放运营资产包的经营行为可予以合理奖励,奖励采用一定金额额外奖励返还的方式。具体由公司经营管理部确定。
5、 生产生活保障、办公环境、基建及IT基础设施所涉及的运营资产占用不纳入运营资产包计算。
三、 关于粮食包数值确定的相关事宜:
1、 以阿根廷与哥斯代表处各自的2015年、2016年、2017年ICT业务年度销售收入、年度贡献利润、年度薪酬总包(含该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各类补贴总额和奖金总额)作为该代表处2018年粮食包获取的历史延长线构建基础。
2、 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年代表处ICT业务销售收入、贡献利润在基于销售收入的获取延长线、基于贡献利润的获取延长线的构建中,其权重分别为20%、30%和50%。
3、 由基于ICT业务销售收入的获取延长线测算的粮食包占最终粮食包的40%权重;基于贡献利润的获取延长线测算的粮食包占最终粮食包的60%权重。
4、 试点代表处的粮食包以2017年粮食包为基础,从拉美大区激励总包中予以扣除,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从2018年试点开展后的试点代表处粮食包由公司薪酬管理部直接拨付。
本文的制定与落实的责任部门是业务管理小组,由其负责解释和管理。
报送: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抄送:公司全体员工,全公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