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比大雄是四年级生,所以我那时有一个执念,就是四年级前怎么浪都可以,一旦上四年级,就不能像大雄一样。从四年级开始,我一直就是班级前三,到了六年级,跑到了年级第二,而第一名就是辛瑶遥。红岭小学不是什么名校,拿年级前几也没什么了不起,最后我们学校有四个人被保送到区重点翠园中学,除了我和辛瑶遥,还有谢秋链和张斌。
我从五年级开始就被区奥数学校录取,每周日早上去湖贝小学上课,湖贝座落在东门路的闹市中,有一段路处处都能闻到鸡屎味。去年年初我又回去看了一下,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在深圳这种发展一日千里的地方,没有变化说明这个地段已经被深圳的发展所抛弃,松园路原本是废墟的那一块儿,现在已经建成了高档小区和大型商场。另一个被抛弃的地方是螺岭小学周边,这是我小学考奥数的地方,离翠园只有几百米,当年极其兴盛,小吃店、模型店、文具店、电脑游戏机室应有尽有,现在破败得我怀疑这是七八线城市的郊区。
我对数学的感情很复杂。受表哥的影响,数学在初中前一直是我的强项,在小学我惟一喜欢看的有字书就是各种数学史和奥数书,但我计算能力不够好,粗心,沉不住气的时候容易算错。我小学的各个数学老师都对我十分照顾,会忽略我计算上的劣势,专注在我的解题技巧上,但到了翠园,情况就不一样了。
翠园的应试教育在深圳都是有名的,我们报到的第一天,就进行了一次分班考试。我被分到了八班,辛瑶遥在五班,这两个都是重点班,但谢秋链在九班,是超重点班。我一直没太把谢秋链放在心上,因为六年级那次奥数分班,我从三班到了一班,他还是留在二班,这说明五年级那年我突飞猛进而他原地踏步。初一依然有奥数学校的考试,这次我干脆没有考上,因为六年级在一班经受的地狱训练让我丧失了对奥数的热情。我们互相告知结果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好啦,不需要再碰那些让人头疼的问题了。因为这个,我对课内的数学课也不再上心。
初一初二的数学老师叫祁连平,那时她刚大学毕业没多久,从口音上来回忆,应该是北方人,而且长得很好看。但我和她的相处非常不愉快,我们一开始教的是小数,她发现了我运算能力有问题,多次对我进行冷嘲热讽,后来还劝我进她开的补差班(没有额外收钱)。平心而论,她只是忠于她的职责,但那时的我自尊心却受不了,就干脆把数学放弃了。到了初三,我考到了我人生中数学的最低分,26。现在回想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坏事,如果我那时数学依然很好,说不定我对语文就不会那么用心了。
我初中的人际关系也没有进步。第一天到八班就认识了李剑川,他家住翠竹那边的高层豪宅,邀请过我上去吃饭,但我们的联系很脆弱,除了在老教学楼时常一起去小卖部买零食,主要还是因为电脑游戏。上初中以后,我发现《拳皇》出了电脑版,而且我也很快熟悉了用键盘操作。那时坐在我前面的邬海忠,和班上几个男生喜欢打《星际争霸》,于是我们一起去电脑游戏机室,他们打星际我打拳皇。螺岭那边有,翠竹那边也有,有一天中午我们在翠竹打机,被教导主任逮个正着。回去以后,班主任张群老师当着所有八班同学的面狠狠地批了我们两节课。就这样,我从红岭小学的优等生,变成了翠园中学一个差生。
以邬海忠为首的打机党,行动非常有规律。我们每天中午去螺岭吃肠粉,然后找一家机室,打到一点四十五分,火速赶回班级。到了初一第二学期,我在他们那已经人格破产,因为我打星际手速太慢,经常拖累队友,而且对待打机党其他党员也时而出言不逊,用李剑川的话说,我这个人,心比天高,却不学无术。毕竟打机也是一门学问啊。
我只能去找回阿水。六年级暑假,我和他一起去看了人生的第一次电影,《铁达尼号》,印象中是在深圳会堂那边。当时的我已经情窦初开,看完内心的反应比他强烈很多,我们从红桂路走到和红岭路的交界,我抬头看到灰蓝色的天,想起电影中那海上的星空,一下就怔住了。他催着我快走,我拖拖拉拉地跟上。现在说起来觉得矫情:从初二到高三,我每年情人节都要看一次《铁达尼号》。
阿水比我高一级,初中在桂园中学,因为篮球和游戏都打得好,差不多可以封大佬了,可他没有兴趣。他依然喜欢周末和除夕叫上我,一起去游戏机室。现在机室除了文化宫和华城那几家,煤场路那边开了一家,宝安南路那边开了一家,解放路靠近人民公园路那边也开了一家。《拳皇》已经出到99和2000了。有时我们会在机室碰到陈志乐和林建韩,陈志乐也在桂园,林建韩去了铁路中学(现在改名叫红桂中学),他们见到阿水都会点头致意。阿水在我们接触的所有同龄人里都广受尊敬。
四年级我们家就搬到了电器公司里面,住到了阿水家原来的那一栋,依然是三室两厅,初一我们搬到篮球场上面的一个单位,两室两厅,初二又搬到了篮球场后面的一室一厅,因为那阵我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差了。我最不能原谅他的一点,不是他生意失败,而是他把篮球场后面那片树林夷为平地,建了一个肉菜市场。我曾经在那些树下度过多少心情低落的时刻,树上的蝉鸣多少次伴着我入眠。
因为这个,我多少对阿水也带着一点歉意,因为我一直觉得电器公司是他的家,而我爸把他家的一半拆了,但他似乎也不以为意。他把我介绍给他的朋友,千禧年的倒数,他带着我和他几个中学的同学,一起在大剧院等着最后一刻的到来,我现在中学的日记本里还贴着我给他拍的一张照片,他们几个人因为等得太困,坐在花坛上睡过去了。
他对我另外一个比较大的影响,是让我对粤语歌坛有了更深的兴趣。我和他之间一直是说普通话的,但是他和同学说的是粤语。我和小学同学也是说普通话,但他们互相之间还是说粤语。我的粤语是跟初中同学梁冬学的,他不安好心,一开始就是教我说粗口,等到我学有所成,一出口就很伤人,还显得没有文化。只有在唱粤语歌的时候,我才像一个有教养的人,但我唱的最早的粤语歌是TVB的儿歌。TVB的儿歌不是一般的儿歌,他们的动画片主题曲是自己配的粤语歌,比如《长腿叔叔》的《梦中天使》,《叮当》的《叮当猫》,《IQ博士》的《IQ博士》。我还记得《蜡笔小新》有一集,小新哼着《IQ博士》改编的歌,满脸骚气地跳进画面:“灵感IQ称得上十分之低B,有个午睡老太婆(说他妈妈)会吓你一跳,飞机场大patpat,好重要……”
我后来想起那时的女歌手,印象最深的始终是梁咏琪,不是王菲、陈慧琳或杨千嬅。老实说梁咏琪不是一个很合格的歌手,她有许多次在现场唱走音或破音,但她的《某年仲夏》是我第一首拨动我心弦的粤语歌,很神奇地这一首歌居然被归作儿歌,记忆中她似乎还在当年的儿歌金曲颁奖典礼拿奖了。阿水也喜欢梁咏琪,他家里有她好几张MV的VCD,比如《I Will Be Loving You》、《好时辰》和《花火》。《好时辰》里的歌,我几乎每一首都会唱。
后面每年,我们的例牌节目除了除夕一起打机,还有一起看十大中文歌曲颁奖典礼。看的时候,他会和我讲一些烂gag:“陈奕迅的《幸福摩天轮》,猜一个水果。”我说猜不到,他说:“是榴莲啊!‘天荒地老榴莲在摩天轮’。”阿水似乎还喜欢过张柏芝和关心妍,但他对于唱歌是一窍不通的,高中我约过他一起去唱K,他都拒绝,真相是他五音不全,他那些同学跟我说了。
我和班上同学的关系,搞得好的那些方面,都得托他的福。比如因为他,我勉强可以和前排的女生聊聊郑伊健和梁咏琪的八卦,也因为他,我在篮球场上才有了一席之地。上初中以后,我身高有见长,初一156,初二168,初三就175了。他是桂园校队的,高中被保送到罗外,后来还进了省队。我一直没有学会上篮,勾手经常甩出界,抢篮板纯粹看运气,只有远射是拿手好戏。在他的训练下,我两分球命中率相当高,和别的班打半场的时候,还有人叫我“米拿”(当时NBA印第安纳溜马队的一名神射手)。
雷景明是数学课代表,是跟我一起打球的其中一位,长得很高,185左右,很适合抢篮板,但其他方面比较普通。有时我们拉上一个运球高手,比如林东鲁,可以组一个很不错的小队。雷景明在高中某一段时间里,充当了阿水原来的角色,他知道我不善社交,在新的班级里估计过得不开心,所以他会找我出来打球,和他九班的同学一起唱K。因为这个,我心里对他是很感激的。我和彭程林东鲁在至少一年半里,常常结伴骑车回家,雷景明、林东鲁和徐帆经常放学一起写作业,我和徐帆从最初就爱凑在一块儿聊历史,彭程跟我在初三那年做上了物理课代表,我们五个就这样打成了一片。
我和班上的别的同学相处就没有那么愉快了。初二有一阵我喜欢和“电池佬”(周哲涛)呆在一块儿,因为他人聪明,也好相处,语文老师“北姑”在男生里对他最为偏爱。后面语文老师换成“毛遂”,他的语文成绩就没那么好了,反而是我的成绩上去了。 “傻包”的数学在班上无人能敌,他也是潮州人,我们不仅一起打机,也一起打球,但是他非常不喜欢我。男生里势力最大的其实是“足球队”,主要是“肥佬”、“鸭佬”(李秋阳)、王凯纳和耿德隆,这些人的共同特征就是把踢球当饭吃,经常捉弄同学,被张老师从初一训到初三,但是一旦努力起来,成绩迅速跻身前列。他们给班上几乎所有的人都起了花名,上面说的花名都是他们的杰作,有一段时期他们叫我“丧尸”,会故意在默写的时候把陆游的诗写成“丧尸为国戍轮台”,让语文老师大声念出来,全班哄堂大笑。过了一阵,他们又叫我“纯情boy”,当“毛磊”看到我在读《悲惨世界》,他会指着我的书大笑说:“他在看《纯情世界》!”
我当时并没有把这个当作“霸凌”,毕竟小学时代的霸凌都带有点黑社会的情节,这个不算什么,但他们所制造出来的氛围,非常容易传染。我初一的同桌,从一开始就展现出很高的文艺天赋,我记得她对我说“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个名字,我还惊讶于她怎么能恰好把每个字都记对。一年前,陈梦雅(我的博士同学)告诉我,她有一个朋友,现在是艺术家,曾经对她提起过我,说我给她带来过心理阴影。我努力回想对这位同桌所做的事,终于想起我给她起了一个叫“Grandma”的花名,一直伴随到她上高中。
不仅是我,其他同学也有被这样的氛围传染,足球队给班上的女生也起花名,比如把一个手毛很长的女生叫做“毛主席”,另一个被肥佬看过脚毛的女同学大号“脚毛佬”,姓庄的女同学自然就是“装甲车”了。“脚毛佬”和“装甲车”又联合起来,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一直到大学,我对那些有姿色、又很会社交的女生都有点恐惧。
班上最让我有好感的女生就是小曼。《小曼》那篇小说,内容基本都是编的,我也没有在别的地方写过初中的她。虽然我们是同班同学,但我和她第一次见是在13路的车上,她转乘,在笋岗桥上车。我站在落客门附近的地方,隔着七八个人头看到一个扎马尾的姑娘,她也看到我,温柔地冲我笑笑,我迅速转过头去。这个笑驱散了我初中前两年的所有阴霾,但我们并没有更多的接触。
初中的大部分时间,我喜欢的人是楚琳。楚琳是我同桌的小学同学,和班上的女生站在一起,算不上最漂亮的几个,但这辈子追过她的男性,班上排名第二的那个估计也没有她的一半。楚琳是那种,在人群中能一下子被选出来的人,她的气质和一般人就是不一样。她的作文,从初一进来就是范文,顺利地当上了语文课代表,但她的语文和我的数学一样,实打实的一些部分,比如古诗默写、文言文、文学常识、阅读理解,基础并不扎实。不管怎么样,自从读过她的周记(她借我看的),我就不可救药地想要变成一个会写作的人。
我能想到的是一个很笨的方法,那就是读文学名著。刚好历史老师“孙大炮”也鼓励我们读名著,于是在电器公司篮球场那个小破房间里,我读完了《马克·吐温短篇小说集》、《果戈里短篇小说集》、《普希金诗选》、《汤姆叔叔的小屋》、《当代英雄》、《红与黑》、《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和《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后来我觉得,法国小说和俄国小说,最对我的胃口。那时我喜欢逛深圳书城(现在改名叫罗湖书城),买书花光了我所有积蓄,有时只能厚着脸皮骗父母说,哪本名著是语文课指定的课外阅读材料。
我的救星是我初二时的同桌张晓曦,她是一个沉闷寡言深藏不露的人,到了高二下学期,她已经成为年级英语数一数二的人,而我一直还在吃初中的老本(都是张群老师的功劳)。张晓曦家里有大量藏书,有一次她看我读巴尔扎克的小说,主动向我提起。像《悲惨世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1984出的五卷,她家里都有,然后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的《战争与和平》,1596页,还有一整套的福尔摩斯。这时期鲁迅也是我的一个文化偶像,恰好校图书馆有一整套《鲁迅全集》。我还迷上了莎士比亚,图书馆的那几本已经破破烂烂,我在红桂路和红岭路交界的一家叫求知书店的,找到译林出版社出的一套《莎士比亚悲剧集》,一样是朱生豪的翻译。我在求知还找到梁实秋翻译的一整套,终究还是没买。
我说的笨方法不仅是看书,我找了几个本子,一本拿来抄词语,只要我没有见过的词,又用得好的,就抄下来,最好把例句也抄下来;一本拿来归类,把表达相近意思的词,都放在一块,这样想用的时候,就可以翻来看看哪一个最好,有时连文言里的我也算上;还有一本,拿来抄句子抄诗,那时我的钢笔字还相当漂亮。我背了不少文言文和古诗,想着从古典语言里汲取营养,所谓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是相信的,朱光潜先生在《谈美》里有过精到的解释。
文章的功夫,不是一两年可以速成的。我写了一整本日记,到初三毕业前,我写的东西还是远远比不上楚琳,但因为下了那些工夫,我的语文成绩一路飙升,有好几次还拿了全班第一。那个在上课时把我的莎士比亚收走的数学老师(已经不是祁连平),有一天在楼下碰到我,对我说,你语文那么好,努力一下,数学估计也差不了。相反的话,四年级时语文老师也对我说过。
我在那个年龄的时候,就是一个愣头青,一心一意为了喜欢的女生去做一些事情,然而她并不会领情。我和楚琳有过一个月的从天而降的亲密来往,因为她为了躲避毛磊的追求,只能找我当挡箭牌。我们每天上课会传本子,放学我会送她回家,她带我去过琴行弹琴,我也上过她家。前几个月听另一个初中同学说她回深圳了,还出了一本书,我还颇为激动。把书买到,花了一个上午翻完,我感到十分失望。她在全国各地巡回开了很多次签售会,微博粉丝从不到一千上涨到四万多,这些都不让我羡慕,因为她并没有把她文章写好。
我们到大学还在同一个学校,我不仅把她当作一个曾经喜欢过的人,也把她当作一个文学上的假想敌。她是一个天赋型的作者,这本来很好,像我这样没有天赋的要付出许多倍的努力,但她过于迷信自己的天赋。以前我们就聊过这个问题,她觉得读太多别人的东西,或者去修改自己的文字,文章就不“自然”。我说孔子七十才从心所欲不逾矩,你才这么年轻,不要奢谈“自然”。她不以为然。
我们后来分开得很突然,正如所有的男生在女生要离开的时候都觉得突然。她稍微使了一点小计策,我就变成了千夫所指。在快要离开这个班级的时候,徐帆对我说,你在这个班的人际关系已经无可挽回,不如好好想想在新的班级里如何重新开始吧。
很可惜地是,我并没有吸取任何教训。